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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2020年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免报直发”工作的公告

发布:2020-07-21 | 查看:8017次

关于市本级2020年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免报直发”工作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文件要求,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于2020年6月17日在省厅网站对我市初步筛选符合免报直发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已于6月18日和6月23日对市本级符合免报直发的企业进行了公示。

根据政策规定,市人社局利用大数据比对,采集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库、税务纳税信息库、天眼查和114电话查询等多种方式想方设法与企业取得联系,核对有关信息。但至今,仍有部分小微企业(名单见附件)因无法取得联系,无法获取核对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必要信息,无法开展免报直发工作。

请符合条件,尚未享受2020年度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市本级企业尽快与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联系,提供准确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及企业开户银行帐号等必要信息,尽快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池州市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池州市就业大市场0566-3219216 联系人:洪广胜。

2020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池州市本级符合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免报直发”企业名单7.21.xls
  • 主办单位: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通讯地址:清风路129号中央广场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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